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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稿代簽、先簽後稿、簽稿併陳是指內部簽核的方式,說明如下:
先簽後稿:若案情內容複雜,會先上簽請示公司,待內部簽核通過後,再撰稿進行發文
以稿代簽:若案情屬一般,直接撰稿送內部簽核
簽稿併陳:簽及稿都需經長官核準後才能發文,可將簽稿一併送出簽核
這個只是提示用而已,不選擇並不影響公文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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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support.vitalyun.com/tw/?catid=28&id=2238&view=articl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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