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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方式可下拉選擇「Email 發文」,且選擇後須於右側「電子信箱」欄位輸入受文者的電子信箱。
發文結案時,系統會呈現 Email 發文預覽畫面,發文人員可於此畫面左方的受文者欄位切換不同受文者,檢視各 Email 受文者的公文畫面。
若沒有將各受文者都檢視過即點選【發文】按鈕,系統也會再次詢問發文人員是否要先檢視其他受文者的畫面。
系統於發文結案的同時便會將公文用 Email 的方式發給受文者。
※ 備註:「機關代碼維護」也可為受文者機關設定電子信箱,設定後於公文文面新增受文者時,即會自動帶入電子信箱欄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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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support.vitalyun.com/tw/?catid=28&id=2255&view=articl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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